David Hume的肖像
照片: Allan Ramsay · Wikimedia Commons

作者

David Hume

苏格兰哲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1711-1776)

出生
1711年4月26日, 爱丁堡
逝世
1776年8月25日, 爱丁堡
国籍
大不列颠王国
职业
哲学家, 经济学家, 图书馆员, 历史学家 和 散文家
流派
经验主义, 自然主义 和 哲學懷疑論
代表作品
人类理解研究 · 道德原则研究 · 英格蘭史 (休謨) · 人性論

生平与作品

大卫·休谟(英语:David Hume,/hjuːm/;1711年5月7日—1776年8月25日),苏格兰爱丁堡人,英国哲学家、伦理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与散文家,他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与晚期经验论哲学的代表人物,其代表作为《人性论》。虽然现代对于休谟的著作研究聚焦于其哲学思想上,他最先是以历史学家的身份成名。他所著的《大不列颠史》一书在当时成为英格兰历史学界的基础著作长达60至70年。

传统历史学家常把休谟的哲学归类为怀疑主义。自从二十世纪以来,部分学者们开始强调休谟致力于建构世俗“人的科学”(the science of man)的一面,并主张伦理自然主义也是休谟的中心思想之一。整体而言,休谟以怀疑论瓦解了基督教的论证基础,指出人类仅能认知到经验所及的事物,所以哲学家们应该把关怀的重心放在世俗生活之上。

休谟的哲学吸收了英格兰知识分子如艾萨克·牛顿、法兰西斯·哈奇森等人的理论,拒绝接受先天观念的存在,认为人类所有知识都完全来自经验,这使他与弗朗西斯·培根、托马斯·霍布斯、约翰·洛克和乔治·贝克莱一起成为经验主义者。

早年

大卫·侯姆(David Home)(后来改姓为休谟 (Hume))在1711年4月26日(儒略历)生于苏格兰爱丁堡。大卫的家族是来自宁威尔区(Ninewells)的侯姆家,父亲约瑟夫·侯姆(Joseph Home)是一名律师,母亲凯瑟琳(Katherine)也出身于知名的法律世家,法尔科内(Falconer)家族。大卫还有一个哥哥约翰(John)和一个姐姐凯瑟琳,而在父亲约瑟夫于1713年过世后,由母亲凯瑟琳独自抚养三个孩子长大。大卫的童年便在宁威尔区的乡下风光中度过。休谟在长大后偶而也会回到宁威尔区的老家居住,他在1734年将名字从侯姆(Home)改为休谟(Hume),因为侯姆在苏格兰发音中念作休谟,但英格兰人很难正确念出侯姆的发音。

休谟在年仅10岁时和哥哥一起被家里送到爱丁堡大学就读。最初休谟打算从事法律职业,但不久后他发现自己有了“一种对于学习哲学和知识以外所有事物的极度厌烦感,当我的家人想像我正在阅读屋埃特和维尼阿斯(两位当时著名的法学家)时,我实际上却是在阅读西塞罗和维吉尔的著作。”虽然休谟的学业成绩十分出色,但他对大学里的教授都不抱好感,他后来在1735年告诉一名朋友说:“你根本不能从教授身上学到任何东西,那些东西在书里都有了。”

《人性论》

在十八岁时休谟的哲学研究获得了重大突破,为他面前打开了他自称的“全新的思考领域”(a new scene of thought),也使他下定决心“抛弃其他所有快乐和事业,完全奉献在这个领域上。”休谟并没有说明这个重大突破为何,但一般推测很可能是他在因果关系上的理论——亦即我们对于世上因果关系的认知都基于我们的情感而非理性,并受到我们的经验、身处的环境和历史脉络的塑造,而不是取决于任何抽象、无分时代的自然定律。

休谟在接下来的十年间积极撰写《人性论》。艰深的哲学思考和与世隔绝的写作过程,使得年轻又热爱社交的休谟近乎精神崩溃。不过,他也在极端的怀疑论推理中发现,单靠理性并不能建构任何形而上学或上帝的可靠观念;相反地,在他快要抵达错乱边缘时,自然与情感——对生活的热爱总是适时介入,使他不致于因为怀疑一切而丧失自我。

休谟家境并不富裕,不够支持他衣食无忧进行哲学思考。

于是他在1734年前往布里斯托担任商人职员,但因为发现商人生活和自身脾性完全不合而在数个月之后离职。休谟随后前往法国旅游,短暂造访巴黎后,他在兰斯和安茹拉弗莱什各逗留了一年和两年。勒奈·笛卡尔也是拉弗莱什当地耶稣会学校的毕业生,据休谟自述,他正是在和该校一名耶稣会士交谈时构思出自己反驳奇迹的论证。在那里定居的四年中休谟替自己订下了生涯计划,决心要“过着极其简朴的生活以应付我那有限的财产,以此确保我的独立自主性,并且不加考虑任何除了增进我的文学天分以外的事物。”

文字: “大卫·休谟”, 来自自由的百科全书维基百科,许可协议为 CC BY-SA 4.0. 日期与资料:维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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