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与作品
爱德华·希潘四世(英语:Edward Shippen IV)是一位美国律师、法官、政府官员,也是革命前夕与建国初期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的显赫人物。
早年生活
爱德华·希潘四世出生于费城,是商人爱德华三代目与其第一任妻子沙拉普拉姆利的儿子。爱德华·希潘四世向宾夕法尼亚州检察总长弗朗西斯学习法律。
1753年,与导师的女儿玛格丽特结婚,两人育有九名子女。
1748年,他前往伦敦的中殿律师学院深造法律,返回费城后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职业生涯
1762年,他被任命为最高法院的书记官长,并一直担任该职直至美国革命。1770年,他成为宾夕法尼亚省议会的成员。
爱德华·希潘四世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试图保持中立,希望殖民地与母国能够和解。他并不支持扩大英国王权,因此不是保王党;但他同时也反对激进民主的《1776年宾夕法尼亚州宪法》,因为该宪法旨在削弱像席本家族这样势力庞大的家族对政府的控制。
1790年, 爱德华·希潘四世获得宾夕法尼亚大学颁发的名誉法学博士(LL.D.)学位,并自1791年起担任该校董事直至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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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
Edward Shippen的图书
1 图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