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hn Marshall
美國第四任首席大法官
- 出生
- 1755年9月24日, Germantown
- 逝世
- 1835年7月6日, 费城
- 国籍
- 美国
- 职业
- 政治人物, 法官, 律师, 外交官 和 法学家
生平与作品
约翰·马歇尔(英语:John Marshall;1755年9月24日—1835年7月6日),美国政治家、法律家,曾任美国众议院议员(1799年-1800年)、美国国务卿(1800年-1801年)和第4任美国首席大法官(1801年-1835年)。他在担任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期间,曾做出了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判决,奠定了美国法院对美国国会法律的司法审查权之基础,确立了美国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马歇尔被广泛誉为美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首席大法官之一。主要作品:《乔治·华盛顿生平》。
马歇尔和华盛顿
约翰·马歇尔是美国国父乔治·华盛顿最欣赏的人才,他是忠诚的联邦党人,推崇强大的联邦政府,认为各州权利应该处于联邦政府的控制之下,甚至应该整合为一。同时,他也是美国第二任总统亚当斯的亲密战友,在1797年,美国和法国之间爆发矛盾,马歇尔作为公使出使法国,意在抹平两国之间的鸿沟,但未能如愿。很多后人相信,马歇尔和亚当斯一样,坚信英国是美国最可靠的盟友,而对法国抱有敌意,因此没有全力执行这一任务。1798年9月,乔治·华盛顿亲自游说马歇尔参加国会选举,在选举中,马歇尔击败了共和党候选人克洛普敦,成功进入国会,从此步入政坛。在马歇尔的政治生涯中,华盛顿始终是他的精神导师和行为楷模。
马歇尔和杰斐逊
美国第三任总统、《独立宣言》起草者杰斐逊是马歇尔的天敌,其实两人本为远房表兄弟,都曾在威廉和玛丽学院研习法律,同为开国元勋,也曾共同担当亚当斯政府的内阁要员,但两人的政治理念截然不同。民主共和党人杰斐逊是州权的积极倡导者,力主各州政府应该和联邦政府平起平坐,马歇尔对此极为反对。两人终其一生都势不两立,全力和对方进行角逐。马歇尔和杰斐逊之间的争斗是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党派之争,众多影响美国宪政格局的历史事件都在他们的导演下发生。最终,这两个政治理念截然不同的人却合力造就了美国基本的宪政格局,强有力的联邦政府和独立的司法机构正是在他们旷日持久的斗法中得以成形。虽然杰斐逊和马歇尔从未成为朋友,但后人普遍认为正是他们各自坚持自己的理想,才让美国的政治体制走向成熟,他们的贡献永远被人铭记。值得一提的是,在杰斐逊退出政坛后的晚年,联邦党已解体,但马歇尔却成为了美国司法中神话一般的人物,连最高法院的民主共和党法官也对他充满敬畏。
首席大法官
1800年美国总统选举后,马歇尔被推上了首席大法官的职位。现任首席大法官奥利弗·埃尔斯沃思因健康状况不佳也递交了辞呈,这是亚当斯和由联邦政府控制的参议院渴望填补的空缺。
马歇尔于1801年1月27日被参议院确认,并于2月4日正式就职,在总统的要求下,他继续担任国务卿,直到3月4日亚当斯的任期结束。约翰·亚当斯总统评价马歇尔的影响:“我送给美国人民的约翰·马歇尔的礼物是我一生中最骄傲的行为。”
马歇尔在约翰·亚当斯、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麦迪逊、詹姆斯·门罗、约翰·昆西·亚当斯和安德鲁·杰克逊六任总统任期内担任首席大法官。他建立了最高法院作为宪法意义的最终权威,在案件和争议中必须由联邦法院裁决。马歇尔对宪法的影响是无与伦比的,他对法院判例的影响是不可磨灭的。
约翰·马歇尔主审过众多对美国宪政有重大意义的案件,其中最有名的是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副总统伯尔叛国案、大法官蔡斯弹劾案。这三宗案件都在杰斐逊的总统任期内发生,每一宗都充满了错综复杂的党派纠葛,身为联邦党人的约翰·马歇尔虽然贵为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但也要时时面临民主共和党(Democratic-Republican party,该党是1828年成立的美国民主党的前身,与1854年成立的美国共和党没有关系)政府的压力。在面对这三宗案件时,马歇尔巧妙地淡化了党派之争,而从法理的角度诠释案件,他为最高法院在宪政体系的大厦中争得了一席之地,保障了最高法院和国会地位平等,有权否定国会制定的法律,并且把总统权力置于最高法院的监督下。美国司法独立正是在马歇尔的任期内得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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